原则与概念

老钱思维 Old-money thinking

已经把财富传过至少一代的家族所共有的行为规则:本金视为家族资本只花收益、靠现金流生活、把家族当作有章程的组织治理、低调与长期主义、以教育与价值观为最重要的遗产。它不是投资风格或资产类别。

家族资本 Family capital

家族视为不可动用的本金,当代成员是受托管理人而非所有者,有权花的只是收益。在法律上通过信托实现:资产属受托人,受益人只按契据取得分配。

资本保全 Capital preservation

配置目标是「任何单一事件都不能击穿」——单一资产、币种、辖区、债权人或婚姻都不应有能力削去家族资本的一大块。它要求分散与纪律,不等于没有风险。

现金流优先 Cash flow first

家族开支来自租金、股息、利息与保单按条款派发的款项等可预测现金流,避免在市场低点被迫变卖核心资产;它也是「花本金需要正式决定」这条纪律的来源。

家族治理 Family governance

回答「谁决定、谁受益、怎么退出」三个问题的制度,由家族宪章、家族会议、股东协议、信托契据与家办投资政策构成。

长期主义 Long-termism

以数十年而非数年为决策周期;2013 年 12 月 1 日起香港新设非慈善信托可以永续,为它提供了法律容器。

富不过三代 Shirtsleeves to shirtsleeves

描述财富在家族内稀释的谚语;常与之并用的「七成家族在第二代失去财富」数字来源薄弱,本站引用时注明局限。

接班折价 Succession discount

家族企业在接班前后市值下跌的现象;香港中文大学范博宏教授对华人家族上市公司的研究被转述为平均损失约六成,损失从接班前数年开始。

传承与接班 Legacy versus succession

传承的是财富与价值观,接班只是其中一种实现方式;没有接班人的家族有序出售企业、把所得转为被动资产交信托管理,也是成功的传承。

保单

终身寿险 Whole life insurance

以受保人终身为期的人寿保险,身故时支付身故赔偿,带储蓄成分者同时累积现金价值。在传承里提供身故流动性与保证现金价值的底仓。

大额保单 Large policy

不是法律类别,指保额或保费达到需要专门核保与资金来源审查的终身寿险。

保单持有人 Policy owner

拥有保单权利(更改受益人、退保、保单贷款、更改受保人)的人,可以是个人、信托或公司;与受保人、受益人可以不是同一人。

受益人指定 Beneficiary designation

保单持有人指定身故赔偿的受领人及比例,保险公司据此直接支付,通常不需要遗产承办书;须与遗嘱、信托一致并及时更新。

法定信托(第 182 章第 13 条) Statutory trust under Cap. 182 s.13

《已婚者地位条例》第 13 条:受保人以自己生命投保、保单明文为配偶或子女利益而设时,保单款项以信托形式持有,不构成受保人遗产,亦不受其债务约束;以条例现行文本为准。

保证现金价值 Guaranteed cash value

保险公司按保单条款承诺的现金价值,不随市场波动;传承规划应只以保证部分为基础。

非保证利益 Non-guaranteed benefits

归原红利、终期红利、复归红利与「预期总价值」等取决于保险公司投资表现与分红政策的部分,可以低于演示或为零;分红实现率以保险公司官网公布值为准。

更改受保人 Change of life insured

把保单的受保人换成另一人(通常是下一代)使保单延续的功能;保险公司公开示例为首个保单年度后可申请、须核保批准,附加保障可能终止,已转让的保单通常不适用。

保单拆分 Policy split

把一张保单的部分价值分拆为新保单,各自指定受保人与受益人的功能;起始年度、次数与最低金额各产品不同。

后备保单持有人 Contingent policy owner

保单持有人身故时接任持有人的指定人,使保单不进入持有人遗产;取得的是保单控制权而非身故赔偿。

保费融资 Premium financing

向银行借款支付大部分保费并把保单转让给银行作抵押的独立贷款安排;身故赔偿先还贷,2023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保险业监管局监管标准。

信托

信托 Trust

财产授予人把资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契据为受益人利益持有与管理资产的法律关系;法律所有权与受益权分开。

财产授予人 Settlor

设立信托并转入资产的人;可按第 29 章第 41X 条保留投资或资产管理权力,但保留越多,隔离效果越弱。

受托人 Trustee

持有信托资产、执行契据、向受益人分配的人或公司;2013 年起负有法定谨慎责任(第 3A 条),专业受托人不得以契据豁免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严重疏忽的责任。

保护人 Protector

契据设立的监督角色,通常有权罢免受托人、同意本金分配或更改受益人类别,是家族对专业受托人的制衡。

受益人 Beneficiary

按契据取得分配的人或类别,可包括未出生的后代;权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由受托人酌情决定。

酌情信托 Discretionary trust

受托人在契据范围内决定向哪位受益人分配多少的信托;受益人没有可被债权人或离婚配偶主张的固定权益。

信托契据 Trust deed

设立信托的法律文件,规定受托人权力、受益人类别、分配规则、保护人权力与管辖法律。

意愿书 Letter of wishes

财产授予人写给受托人、不具约束力的文件,说明希望怎样行使酌情权;家族宪章是它的来源。

保留权力(第 41X 条) Reserved powers, s.41X

《受托人条例》第 41X 条:财产授予人保留投资或资产管理权力不使信托无效,受托人按该权力行事可获豁免责任;不包括更改受益人或罢免受托人的一般权力。

对抗强制继承(第 41Y 条) Anti-forced heirship, s.41Y

《受托人条例》第 41Y 条:外地强制继承规则不影响在生时把动产转入明文受香港法律管辖的信托的效力;只覆盖动产与在生转让。

永续信托 Perpetual trust

2013 年 12 月 1 日起生效的文书不再受反永续规则限制,新设非慈善信托可以无限期存在,除非契据另有规定(第 257 章第 3A 条)。

保险金信托 Insurance trust

信托作为保单持有人或受益人,身故赔偿进入信托后按契据分配的「保单 + 信托」组合;不是独立的法律结构。

私人信托公司 Private trust company

家族自己设立、专为家族信托担任受托人的公司,使家族在受托人层面保留参与,同时承担受托人的法定责任。

公司与家办

控股公司 Holding company

集中持有家族经营实体与投资组合的公司,通常是《公司条例》第 622 章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由家族成员或信托持有。

股东协议 Shareholders' agreement

股东之间的私人合同,至少覆盖投票与董事提名、分红政策、转让限制、僵局与退出、姻亲与离婚五类条款。

家族宪章 Family charter

家族成员共同签署、写明价值观、财富目的、参与条件与冲突解决程序的文件;不具法律强制力,但是股东协议、意愿书与家办投资政策的共同来源。

家族办公室 Family office

替家族执行治理规则的机构——管理投资、协调顾问、维护文件、组织家族会议;有嵌入、独立与外包三种形态,本身不是法律结构。

家族投资控权工具 Family-owned investment holding vehicle (FIHV)

由合资格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家族持有至少 95% 实益权益的投资实体,附表 16C 资产合计不少于 HK$2.4 亿时合资格交易利润按 0% 征税(2023 年 5 月 19 日生效)。

慈善与税务

第 88 条慈善机构 Section 88 charity

根据《税务条例》第 88 条获税务局确认为豁免缴税的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信托;税务局不注册或监管慈善机构,只决定税务地位。

认可慈善捐款 Approved charitable donation

向第 88 条机构或政府作慈善用途的现金捐款,可在应评税入息或利润的 35% 上限内扣除,合计不少于 HK$100。

遗产税 Estate duty

对去世者遗产征收的税;《2005 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自 2006 年 2 月 11 日起生效,此日或之后去世者的遗产不再征收。

共同申报准则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

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香港自 2018 年起与包括内地在内的辖区交换,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与信托账户属申报范围。

内地访客重要资料声明书 IFS-MP

保险业监管局要求内地保单持有人在香港签署的声明书,2016 年 9 月 1 日起适用,提示管辖法律、汇率、资金来源与税务等事项。

资料来源与日期

  1. Trustee Ordinance(第 29 章) — 电子版香港法例 · 现行版本
  2. Married Persons Status Ordinance(第 182 章) — 电子版香港法例 · 现行版本
  3. Tax Concessions for Family-owned Investment Holding Vehicles — 税务局(IRD) · 2023-05-19 生效
  4. Charitable Donations and Tax-Exempt Charities — 税务局(IRD) · 页面现行版本
  5. Best Practice Guide for Private Trusts(2022 年 10 月版) — 香港信托人公会(HKTA) · 2022-10
  6. Legislative Council Brief — Trust Law (Amendment) Bill 2013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 · 2013-02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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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世家业编辑部(2026). 《老钱思维与香港家族传承术语表(中英对照)》. oldmoney.hk. https://oldmoney.hk/glossary/(访问日期:YYYY-MM-DD)